妇对愁臣,十分工整,不乏惹怒君王,落得作者一家都整整齐齐下去的结局。
秦放鹤准备开两个马甲,一个叫笑长生,专写狗血的下里巴人,什么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或是男女主历经千辛万苦在一起后突然发现一方得了绝症,好不容易求得名医治好了,另一方又失忆了之类的。
纵横数十年的韩剧曾以辉煌的战绩证明人人都爱狗血,错不了。
另一个马甲叫川越客,主打侠客,搞搞什么人鬼情未了,妖魔横行一类。
世人最是口是心非,最爱看叛徒死于忠诚,浪子葬于忠贞,本质上,与狗血爱情剧并无区别。
简单粗暴定好基调后,秦放鹤就兴致勃勃开始动笔。
“侠客嘛,必然要行侠仗义,道德标准很高,眼里不容砂,已降妖伏魔为天职,可偏偏这天他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
瞧瞧,贯穿全篇的矛盾冲突这不就有了?
既然是两个马甲,势必文风字迹不同,这难不倒秦放鹤。
小时候家里很穷,一度连书包都缝不起,后来他考上县城的初中,顷刻间,扑面而来的崭新世界如巨浪冲刷,几乎将他的三观颠覆。
他的故乡人均年收入不足两千元,可有的同学却能眼皮不眨地踩着四位数的鞋子打闹……
也就是那一刻秦放鹤才忽然意识到,哦,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这么活。
人和人,终究是不同的。
为了凑生活费,秦放鹤开始替同学们写作业、写检查,一份十块。
怕老师认出来,他硬生生练出左手书,在模仿字迹方面无师自通。
没想到这会儿倒是又用上了。
一连几天,秦放鹤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挣钱,秦山怕他又出什么事,第八天时硬闯进来,生拖硬拽上了后山。
“书也不是这么个读法,人都傻啦!走走走,我带你抓兔子去!”
一出门,秦放鹤就被阳光晃得双眼泛酸,一眨眼,几乎流下泪来,眯着眼缓了许久才堪堪对焦。
确实有些操之过急,也罢,耍就耍。
白云村周遭山脉不高也不大,与其说是山,倒更像绵延起伏的小土包。
远远望去憨态可掬,怪可爱的。
冬日渐深,草木越加稀疏,仿佛秦放鹤记忆中某位主任锃亮的脑门,令人担忧。
然后就在这满目萧瑟中,他望见了下方崖边的野柿子树。
火红火红的小球,高高挂在树梢,在大片大片的土灰和枯黄之中分外显眼,好似凭空燃起来的火,又像用力甩出来的血点,引来鸟雀竞相啄食。
白云村一带柿子树不少,大部分刚成熟就被人摘光了,这一棵树斜斜生在崖边,地势陡峭。饶是这么着,中低层的柿子也被吃个精光,只剩下顶端几支,耀武扬威地挑着。
那是一种蓬勃的鲜活的生命力。
多美呀,叫人忍不住想要写点什么。
秦放鹤忽然就有些理解古代文人们随时随地想作诗的心情了。
他不禁吐了口气,久违地感性起来,“七哥,你说嗯?七哥?!”
一扭头,他才发现自己身边空无一人,愣了下后环顾四周,愕然发现方才还跟自己站在一处的秦山不知什么时候连滚带爬下了山坡,狗撵兔子般矫健地朝着柿子树扑去!
秦放鹤:“……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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