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不知为何,洛春在心里默默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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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界的生灵,在聪明到一定程度之后是可以变成人类。
只是这种能力通常是由父母或者其他亲密的人传授,像小羊这种情况,明显是自己稀里糊涂学会的。
阮绵很少在帕帕恰山谷变成人类,一是因为没太多必要,有些招仇恨不说还可能会吓到胆小的鸟;二是因为太笨拙了,耳朵不够灵敏、看得也不够远,并且还有可能会被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树枝绊倒。
最后就是他的角和耳朵收不起来,阮绵觉得这样不好看,纠结了很久才狠下心剪了自己的毛,给自己戳了一顶帽子藏住。
他心疼自己的毛毛哩,只舍得薅自己的背上的,戳帽子时也小心翼翼,生怕哪一寸给浪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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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春带他去坐下,问他多大,阮绵用手指在桌上划拉着演算了几遍才将实际年龄换算成人类年龄,大概是十八岁刚出头的样子。
洛春又问他今天为什么会变成人类来,他便摸了摸自己的小羊角,不答话了。
洛春见他这样局促的模样,抿抿唇,把唇边的笑压下去。
他在心里想到,这小羊心可真大呀。
他默了默,又想:他是怎么想到说做宠物这种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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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喜欢你的小角吗?”洛春见他一直很在意的样子,问到,“可是我觉得很可爱呀。”
阮绵本来有一羊肚子的话要说,却被他“可爱”两个字轻轻松松打回去,睁圆了眼睛,不知道怎么回话了。
他觉得才不是这样的嘞!怎么可能自己不管什么事情都可以被冠上可爱的称号。
洛春先生说不定在糊弄羊哩。
想到这里的阮绵挺直了背,决心要好好和洛春聊一下这回事,在心里嘀嘀咕咕准备一番措辞,便听见洛春问他:“要喝牛奶吗?”
阮绵眨了眨眼。
好吧。他舔舔唇角,立即倒戈,小臂重叠放在桌面上,像等着下课铃的小学生,很是期待地抬头望他。
喝完这杯奶,再做帅帅小羊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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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羊,心思会不会真的太好猜了一点。
在去给阮绵倒牛奶的路上,洛春一边走一边想。
厨房的柜子上贴了一张便签,是他家里目前有的食物,洛春已经在冰糖烤梨、巧克力饼干和鲜草旁边画了勾,他走过去,也在牛奶后面打上小勾。
挺好的,不怎么挑食。
他把早晨小羊带来的野果子洗好了一并带过去,看见小羊坐得笔直望向窗外,便问:“在看什么?”
“枫树。”阮绵老实回答,声音无意识地拖长,“我在想他是不是在和我打招呼。”
洛春顺着抬眼去看,从雷泽利沼泽吹来的风迅猛,把枝叶吹得左摇右晃,叶子哗哗打上玻璃。
“是的。”他面色从容地撒了谎。
花神的话应该不会有假,于是阮绵便轻而易举地相信了他,冲着窗外笑了笑,又扭过头来看洛春给野果子削皮。
他的手指修长,就连这么简单的动作做出来也很好看,果子咕噜噜转着圈,落下来的红皮一层一层地堆到桌上。
阮绵看得有趣,小心地碰了碰,见洛春完整地削出来一长条之后,还发出了小小的一声惊叹。
他的裤脚有点大,两条细腿前后晃了两圈,然后才指着果皮问:“我可以玩一玩吗?”
洛春不知道他想怎么玩,但还是抿着笑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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