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同样也非常正常,并不难以理解。
裴陌心比天高,也有与之相配的资质手腕。他一手创办起与家族分立的裴氏,这些年业务拓展广泛,资产滚雪球地翻番增长,股价常年居高不下。
要是庄忱分到这种创业类型的角色,也难免要被没完没了的会议、谈判、公司事务填满,忙得早出晚归,走路带风。
“但他……是去盯着那些工人做事。”
系统有些犹豫,给庄忱汇报:“宿主,裴陌每天都去,已经这样七天了。”
从温絮白死的那一天起,一直到现在。连续七天,裴陌每天都雇人去清理一个洗手间,每次亲自从头盯到尾。
温絮白流出的血,其实在第一天就已经被打扫干净,剩下的那六天,连工人都不知道自己在清理什么。
洗手间的瓷砖已经干净得能反光,地面和天花板也是。
再这么下去,那个绝望的全自动马桶看起来也快了。
庄忱:“……”
那确实是不能算是“非常正常”。
也可能……是裴陌的洁癖,和常人比起来,稍微有那么一点严重。
可能裴陌怕鬼,或者怕血,洗手间不干净到反光就睡不着觉。
“好的,宿主。”系统认真学习,记下这个推论,“我们现在要做什么?”
庄忱正在勤奋地飘:“跟裴陌去他的家。”
他还不太熟练,好不容易掌握了怎么飘不兜风,带着系统从车窗挤进去,坐进那辆昂贵的漆黑保时捷。
这是裴陌的车,裴陌用第一笔公司盈利买的,一直开到现在。
对属于自己的东西,裴陌有种强烈的独占欲和领地意识,不允许别人碰——倘若里面纡尊降贵地勉强装了个温絮白,多半是因为温絮白深夜突然发病,必须立刻去医院。
跑车的内部空间不算宽敞,庄忱和系统一起挤在后座,旁边放着滴滴作响的剧情崩坏监测仪。
他还是第一次做鬼,身体轻盈得十分不习惯,还要抱着膝盖,防止从车窗灌进来的风把他的腿吹走。
“发病的时候,我一般都躺在这。”庄忱给系统介绍,“这么躺着舒服,还不容易被血呛到。”
再障性贫血的患者,流鼻血是家常便饭,要是一直停不下来,就必须要去医院处理。
温絮白会随身携带大块毛巾,他独自生活时,几乎不必打扰旁人,就连他惯穿的白衬衫,都很少会染上血迹。
他尽力保持干净整洁,不让血弄脏其他人的物品……但这病严重起来,不会给他太多自主的机会。
温絮白在十二岁时得了这个病,在那之前,他是学校攀岩社的社长,也很擅长跆拳道和网球。
十二岁的温絮白有很多愿望,包括登山、远足和雨林徒步。后来这些愿望在一场漫长的病里消散,他最想做到的,变成不给身边的人添麻烦。
很可惜,就连这一件事,他也做得不算十分好。
庄忱看了看崭新的脚踏垫,就在几个月前,温絮白深夜被送去医院,还咳得上面全是血。
……这样一想,裴陌还真是很惨。
明明有这么严重的洁癖,一个洗手间都要清理一星期,却不得不忍耐温絮白的病。
——忍耐蜷在后座的温絮白,被病痛折磨得泛出涔涔冷汗,仓促捂住口鼻,血从指缝间呛出来,弄得到处都是。
惨透了。
活该连刷七天厕所。
庄忱靠在后座上,手臂闲闲搭在窗边兜风,看了看半透明的右手,虚落在腿旁空出的位置。
虽然这样有点奇怪……但他有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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