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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幸福……这个词出现在傅之珩口中,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失真感。

他和我一样,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无所谓幸不幸福。没记错的话,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这么说。

“你躺在我身边,头发软软的,眼睛和鼻尖有一点红,看起来又乖又可怜,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你。”

傅之珩声音低低的,摸着我的头发缓缓地说,“我恨不得咬你一口,把你吃到肚子里,但是我不舍得。”

牧羊犬也会想吃掉自己的小羊吗?我看着傅之珩,睫毛不自觉忽闪了几下。

“宝贝,”他低头轻轻吻了我,“我好爱你。”

现在我终于开始感受到,他说的爱我是最简单最本能的那种爱,和我的身份没有关系,也和我们的婚约没有关系,就算我不是陪在他身边二十多年的那个人,他也依然会爱我。

这种感觉有一点奇妙,就好像一件最普通最熟悉的东西,忽然变成了陌生新奇的样子。

而且不能否认的是,傅之珩带给我的体验也很美好,那是我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奇妙感觉,甚至只是想到他昨晚起伏的身影,我的身体就开始一阵一阵地发热。

“之珩。” 我勾住他的脖子,小声说:“我还想……再试一次。”

……

整整一天,床上,沙发,浴室……傅之珩不知疲倦地带我探索家里不同的地方,这次食髓知味的人变成了我,只是我没有想到一句“再试一次”,换来了荒唐虚度的一整天。

从夜晚再到夜晚,我整个人已经没有力气再做任何事,可傅之珩依旧精神奕奕,让我怀疑他可以再继续不眠不休三天。

“宝贝,你平时锻炼太少了。”傅之珩说。

我躺在浴缸里,浑身的骨头酥酥麻麻的,懒洋洋地抬眼看过去,说:“我每周都锻炼。”

浴缸很大,傅之珩躺在我对面,把我的脚拢在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捏我的脚趾玩。

“你的锻炼,像小孩子过家家。”

他说着戳了一下我的脚心,我条件反射地扑腾了一下,拍起一片不大不小的水花。

“别动。”我有点恼。

“不动不动。”傅之珩低头亲了一下我的脚背,“我错了。”

水汽氤氲中,我的皮肤泛着一种不自然的粉红色,有的地方像蝉翼一样薄得近乎透明,手指一碰都会留下淡淡的红痕。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我忽然想起布格罗的画。

“宝贝,你皮肤的颜色,好像布格罗画里的天使。”与此同时,傅之珩说,“好漂亮。”

对于这种默契我并不意外。抛开情情爱爱不谈,在其它的事情上我和傅之珩总是能想到一起。

“我记得你不喜欢学院派。”我说。

“他们画得太循规蹈矩。”傅之珩说,“但是他们很会画肉体和皮肤。”

我想了想,“我只知道他们的画很贵。”

傅之珩愣了一下,扑哧一声捏了捏我的鼻尖,“你好可爱。”

“……”

我没有想过这个词会被傅之珩用在我身上,一时失语。

见我发呆,傅之珩笑得更开心,正要说什么,我放在台子上的手机响了。

手机离傅之珩比较近,他随手拿起,我问:“是谁?”

傅之珩没有回答,只不过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瞬,让我大概猜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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