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有些烫。
常意的手微微颤了一下,皮肤相触的地方莫名有些刺痛。
她缩回手,不再看他。孙千这时正好端着东西出来了,虽然常意说只要纱布就行了,他还是找来了金疮药之类的药品。
“这位大人……是伤了哪?”孙千还没弄清楚沈厌的身份,谨慎地问她。
常意似乎有些不想理沈厌,淡淡瞥了他一眼,说道:“伤了胳膊。”
“那、那常姑娘方便吗?”孙千的视线在两人面前不断打转:“要不还是我来吧。”
沈厌穿的是方便行走的窄袖交领,袖口还套了银打的护手,看上去似乎是个武将。这样要给胳膊上药,定然是要脱掉上衣袒露胸口的。
常姑娘还梳着少女的发髻,虽然不清楚他们两人的关系,但是让一个未婚的少女帮赤。裸的男子上药肯定是不妥的。
再加上他的私心,孙千并不想让常姑娘亲自动手。
常意侧目,有些诧异地说道:“有什么不方便的。”
她无视了旁边的金疮药,直接拿起纱布,直接就在沈厌的胳膊上包了起来。
衣服还没脱呢,即使孙千没治过病,也知道纱布绑袖子上是没用的。
孙千咂舌:“这、这……”
常意从他的手一直包到小臂,连着他的袖子一起把他包成了一个圆,包扎得严严实实,手指动都动不了,才结束了她的包扎,说道:“好了。”
不是喜欢装病吗,她成全他。
沈厌也不反抗,随她闹着玩似得让她把整个小臂包扎起来。
常意为沈厌“治好”伤,笑意盈盈地对他说道:“不用客气,沈大人,药费我来出,回去好好养伤。”
她掏出五枚铜板,放在石桌上。
沈厌和她对视了一眼,似乎在问她身上怎么会带着铜钱。
常意没理他。
孙千从常意的话里听出了点意思,这两人的关系或许并不是他想的那样,听他们俩对话,似乎也不怎么和睦。
他犹豫了一会,叫住了打算离开的常意。
他舔了舔嘴唇,关心地问道:“常姑娘,我想问问,你的手伤怎么样了?”
常意嘴角微弯:“挺好的,能保下我这只手,甚至说这条命,还得多谢孙大夫。”
孙千说道:“到底是剜了一回骨,虽然肉长出来了,但若是养护不当,逢梅雨时节还是会疼的,爷爷之前做过一些养护的膏药,用过的病人都说效果不错,爷爷还念叨着,若是你在京城,定要给你用用。”
他说完,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瓷瓶,从进屋拿金疮药时,他便想着把这瓶药膏给常意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
常意抿了抿唇,低垂下的睫毛有些黯然,似乎想起了那个和颜悦色、过于良善的孙老头。
孙千也是一片心意,她伸出手让孙千看了看,示意自己手上的肉长的还不错,不必担心。
孙千垂眸,刚想细看一下她手上有没有留下伤口,伸出的手还没碰到,就感觉到一股渗人的眼神。
那股寒凉至极的眼神落在他手上,仿佛一把开了刃的刀,他再靠近一点,就能当场把他的爪子剁下来。
他用余光抬了抬,看见那个常意口里姓沈的高挑白发男人,就站在常意背后一步之遥的位置,因为体型有些差异,常意被他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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