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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这两个月以来,我在打磨着齐康,也在逃避着现实,不去深入思考,沉迷□□交缠,仿佛这样,就能自欺欺人。

然而金玉的到来,却打破了这层假象。

当他递给我黄金的时候,我赫然反应过来,金玉此番过来,的确是“不怀好意”,不过针对的对象并不是齐康,而是我。

他成功地在我的心中扎进了一根刺,他又一次提醒了我那些晦暗而无助的过往。

——毕竟除了我,除了丁晓君,也只有金玉知晓,我在卖了独立研发第一个软件后,曾经委托友人送给齐康一笔钱——齐康那时候已经断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连信件也一封都没有回过。

然而这笔钱,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到了丁晓君的手上,丁晓君买了一枚黄金戒指,套在了齐康的手上,又带他补拍了结婚照。

我在寝室里收到了久违的来自“齐康”的回信,拆开信封,入目的是齐康和丁晓君的合照,合照的背后则是一行漂亮的字迹。

——“我用你的钱,给齐康补买了婚戒,你看他笑得多开心。”

我那天在宿舍里喝醉了酒,金玉发觉情形不对,就出了房费,把我其他的室友全都轰了出去,然后陪着我一起喝到了凌晨。

我记不清我同金玉说了什么了,或许是都说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看我的表情,都像是看一个冤大头。

那天,金玉在半醉半醒的时候,试图和我酒后乱性,未果,因为我吐了,直接毁了他最喜欢的旗袍。

事后,金玉没让我赔他的旗袍钱,而是很正式地问了我一遍:“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我?”

我没有犹豫地回了句“是”。

“那你喜欢你那个小情人什么?”

“喜欢需要理由么?”

金玉被我堵得哑口无言,过了一会儿,才说:“不喜欢才能找出一串理由。”

“嗯。”我对此表示了肯定。

金玉又被我气得好几天没理我。

齐康自然是不知道这些过往的,但自从收到了那封信后,我再也没有给齐康写过一封信,也再也没有试图给齐康寄过一分钱。

那枚戒指,在齐康的手上戴了几年,后来因为经济窘迫,不得不典当了出去——当给了宁县的典当行。

我之所以这么清楚,是因为我赎回了这枚戒指,戒指倒是干净的,没什么特殊的标志,但一想到这是他们的婚戒,我看着还是膈应的——于是顺手扔进了保险柜里,眼不见心不烦。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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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齐康坚持要去军训, 我倒也没阻拦,我们之间日夜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分开一些时日也好, 也让他体验一下大学生的生活。

报道那天, 我倒是提过送他去, 他没直接拒绝, 就是神色间不太愉快,我见他这副模样,就歇了这份心思, 对他说:“那你就自个去吧,我不建议你住校, 但如果你坚持住, 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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