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居高临下垂视着宋惊春,靠着桌子,轻慢的目光从凸出的喉结缓慢转移到锁骨、更往下的地方,他的视线太冷漠轻视了,像是在注视着不怎么听话的狗狗,挥之即来、挥之即去。
以现在的身份看来其实有些僭越,然而谁都没在意。
“这么喜欢啊?”
截止到现在,池昭已经算不上什么都不懂的纯情男生,在哥哥试图独自占有他,强行地挤进来他的房间时,就不再是,更不用说来到这么多非同寻常的世界。见多了双胞胎争一个人、笼子中的金丝雀,连宋惊春其实有些偏向控制欲也显得并不突出。
随手抄起来手边的一支笔,应当是玉石或者其他什么品质,抚摸起来有些凉意,池昭举起来那支笔,慢条斯理地拿在眼前端详,挑起来宋惊春的下巴,如同曾经许多人对他做过的那样。
身为上位者的滋味,永远会比屈居人下有趣得多,池昭想在这张称得上俊美秀气的脸庞上看出来其他的情绪,类似惊慌、不安、羞愧、耻辱,可是都没有。
书中说,少年帝王,身娇体弱,虽然身体屈服于每一个攻,然而精神上的傲骨是有的,帝王的威仪偶尔也是会存在的。
宋惊春很少时候会流露出来那样的情绪,他的眼神永远波澜不惊,哪怕被这么傲慢轻蔑的对待也没有表现出来分毫不适,黑漆漆的眼眸看得池昭有些被洞穿的错觉。
池昭面色不改,细看之下,执着笔的那只手微微颤抖,浅浅透着绿意的玉笔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在宋惊春的下巴上,少年脊背挺得笔直,唯有扣在桌面上的那只手,指腹由于过度用力而发白,彰显出心绪的不宁静。
“喜欢吗?”
连这种程度都接受不了,明明羞耻又诡异的欢愉,还是要佯装若无其事,太下贱了。
本质来说,这些人根本没有什么不同。
御用的毛笔所挑选的材质是最上乘的,价值万两的青岭玉,笔尖或许是马的鬃毛,或者是狼的毛发,经过上百道繁复程序的处理,而变得柔软无比,哪怕像逗猫棒一样,轻轻扫在下颌,却也像是在调情。
吸足了墨水的笔尖晕染浓重的墨色,池昭毫不客气地重重掐在宋惊春的下巴上,平静得……惹人厌恶。他恶劣玩味地笑了起来,在脑海中短暂思索,笔尖点在宋惊春的眼睑下,浓黑的墨字,写下秀气工整的一个字。
“喜欢。”
温热细腻的肌肤不经意擦过他的身上,简直像是在点火,宋惊春喉结一动,哑着声音笑。
万华镜清晰地映出来面上的字,池昭写的是……贱。
或许确实不错,他确实下贱,不然也不会被弃之如履、视而不见,也总是不受控制地目光追逐。
像是被处以琼刑,也可能是墨的质量好,居然许多天也没能完全清洗掉,字迹的颜色很多都消退得差不多,只是隐约的行迹还是可以很轻易地认出来是什么字。
宫人战战兢兢,不知道谁竟然敢在帝王的脸上写下这样的字眼,文武百官同样好奇,先皇后在先皇死后没多久离奇死去,如今的天下当真是宋惊春万人之上,究竟是哪个人有这么大的胆子,帝王面上写下这等的字样,私下里谈论了一番没得出来结果,或许是哪个比较受宠的妃子。
宋惊春倒是不太在意这些目光,偶尔瞥向镜中的字迹些许出神。
天气最燥热的几天,聒噪的蝉鸣应和着蛙鸣,宋惊春细致耐心地抚摸着池昭的脊背,忽然道:“热,我记得行宫建好了。”
宋惊春私下里在池昭面前,总是自称“我”。
热气腾腾的相触,池昭那点昏昏欲睡的睡意全无,如同被人兜头迎面泼下来一盆凉水。
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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